如果可以的話,這一週就要搬到新家去住.東西慢慢搬,人先進去住再說.
一間五十坪的公寓,四個大人一個小孩住,仍嫌不夠大.原因是自我的大樹生長繁茂.


有很多期望在新家等待著.從離開嘉義老家,這十多年之後,希望在這個新家,我可以有真實的落地感.

對於現在的住所,不愛佈置與連個塑膠置物櫃都沒買的原因是,我一直覺得我馬上就要搬走.在這暫住的家流浪了兩年,經歷過懷孕,生子.從新屋開始,我就要認定那是我的家.花了兩年多去期盼,可以重新開始是一種幸福.

有個人的電腦,不用再跟先生搶上網;有儲藏室,有人要清算但來不及整理時,東西有地方可塞;有換衣間,把最會弄亂景觀的衣服都縮放在裡面.還有一面在廚房的牆壁等著我去畫......這些都是生活中小小的救贖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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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epo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